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发改委拟提高企业债发审要求2014-08-07 13:57:07 来源:武汉一站通工商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浏览:1463次
国家发改委日前召集8个省级发改委、多家券商、评级机构和中债登等机构,开展企业债券风险座谈,针对企业债风险、发债企业资产负债率、两次发债时间间隔、土地资产有效性等审核条件提出了更高要求。 据悉,此次会议讨论内容尚处于征求意见阶段,相关条款的修订是否会以文件形式明确,何时发文都是未定事项,不排除参会省份发改委会在今后的企业债审核中做出相应借鉴。 “会议重点加强了加快审核类和从严审核类债券的资产负债率要求。”深圳某大型券商人士表示,加快类债券有两种:一是资产负债率低于20%,主体评级在AA+及以上的无担保债券;二是地方政府首只城投债且资产负债率低于30%。 据悉,座谈会讨论了提高从严审核类债券的资产负债率要求:一种是城投资产负债率高于60%,产业类资产负债率高于70%,且债项级别在AA+以下;另一种是连续发债两次,且资产负债率高于60%的城投债。 2013年4月,发改委下发了《关于进一步改进企业债券发行审核工作的通知》(957号文),对一般产业类企业和城投公司从严审核的资产负债率要求分别为65%和75%。 “对于销售端来说,项目组依照新规严格把关项目质量,有利于我们的项目推介、销售等工作。”深圳某央企背景券商固定收益人士称。 座谈会还提到,对于城投类资产负债率超60%、产业类资产负债率超70%的项目,原则上要求提供担保;资产负债率超80%的,原则上不予受理。 此次座谈会还提出了融资性担保要求,单个被担保人担保余额不得超过净资产30%,整体担保余额不得超过净资产10倍。这两个指标的要求,与2010年3月发布的《融资性担保公司管理暂行办法》的要求一致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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